首页 征信机构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章 高级任职人员管理 第二十六条 征信机构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高级任职人员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个人征信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