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强制戒毒办法(1995年) 第十三条 强制戒毒办法(1995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外,可以组织戒毒人员参加适度的劳动。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