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章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指定条件 第九条 申请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十条 申请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活动的检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活动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八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