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条 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条 第十条 转基因林木试验,一般分为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3个阶段。中间试验,是指在控制系统内或者控制条件下进行的小规模的试验。环境释放,是指在自然条件下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所进行的中规模的试验。生产性试验,是指在生产和应用前进行的较大规模的试验。 转基因林木的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可以同步进行。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