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2001年) 第十七条 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2001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新技术的技术依托单位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应当提供配套的技术文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技术服务,并在合同中约定质量指标。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