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十九条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未经卫生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