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环评机构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实施监督检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该机构以及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限期整改3至6个月: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由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作为编制主持人的;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各章节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主要内容未由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作为主要编制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