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