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