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七条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 取水水源论证; 用水合理性论证; 退(排)水情况及其对水环境影响分析; 对其他用水户权益的影响分析; 其他事项。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基本要求见附件。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