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五、 监督管理 (五)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五) 五、 监督管理 (五) 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替代削减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作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日常督查和定期核查的重要内容,结果纳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替代方案未落实的,由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地方和单位限期整改。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