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2004年) 九、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2004年) 九、 九、 第十三条修改为:“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八、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