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1999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程序 第一节 一般程序 第八条 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1999年) 第八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程序 第一节 一般程序 第八条 立案后,执法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依法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