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 第八章 罚则 第七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 第七十三条 第八章 罚则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被引用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一) 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三、 第七十二条 目录 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