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 第八章 罚则 第五十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 第五十九条 第八章 罚则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被引用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2007)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八、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