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当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被引用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2007)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