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不合格情况,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被引用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2007)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