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检测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3个月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