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09年) 第三章 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09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