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三十三条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被引用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2007)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