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 第三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但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