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2011年)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2011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企业资质申报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作为企业或个人不良行为在全国诚信信息平台予以发布。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