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2015年) 七、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2015年) 七、 七、 违反第七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 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 (二) 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