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1996年) 第三章 消防监督机构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1996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消防监督机构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应当建立档案,并按年限、工程的性质和重要性分类保管。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