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14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