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 第三章 资质许可 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资质许可 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企业主项资质。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