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2009年) 第二章 建立卫星通信网 第十六条 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2009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建立卫星通信网 第十六条 获准建立卫星通信网的单位应当接受无线电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配合无线电管理机构对网内地球站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