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廉租住房建设贷款管理办法(2008年) 第十三条 廉租住房建设贷款管理办法(2008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贷款人应逐笔审查贷款使用情况;借款人应按期通报贷款使用情况、廉租住房建设进展情况以及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