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2010年) 3.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2010年) 3. 3. 审查。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申请企业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企业是否具备许可条件进行现场核查。 许可机关对申请企业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前,应当核实申请企业是否符合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要求。 (3)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