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专项资金实施期限为2024年至2027年。期满前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管理工作形势开展评估,并结合绩效等情况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