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美丽中国建设重要决策部署。
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按照中期财政规划的要求,统筹考虑有关工作总体预算安排。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突出奖优扶强,采取措施激励相关企业提高回收处理能力,组织开展技术创新;激励家电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逐步提高处理产物梯次利用或再生使用比例,提升资源环境效益。
加强新旧政策衔接,支持行业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