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2007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在同一应收账款上设立多个质权的,质权人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行使质权。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