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2007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是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机构。 征信中心建立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登记公示系统),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并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