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2024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规范应急管理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