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应急管理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2024年) 第一章 应急管理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2024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应急管理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第二条 应急管理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事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管理部法制工作机构是应急管理部行政复议机构(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构),负责办理应急管理部行政复议事项;应急管理部法制工作机构同时组织办理应急管理部行政应诉有关… 第四条 应急管理部履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责,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