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的决定(2022年) 十三、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的决定(2022年) 十三、 十三、 将第二百四十一条修改为:“采掘工作面实施解危措施时,必须撤出与实施解危措施无关的人员。 “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实施解危措施后,必须进行效果检验,确认检验结果小于临界值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十二、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