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2023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制定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应当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