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2000年) 第二章 保护措施 第八条 禁止危及广播电视信号监测设施的安全和损害其使用效能的下列行为: (四)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2000年) (四) 第二章 保护措施 第八条 禁止危及广播电视信号监测设施的安全和损害其使用效能的下列行为: (四) 在监测天线周围1000米范围内建筑施工,或者以天线外1000米为计算起点修建高度超过仰角3度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放超高的物品。 (三)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