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对拟进入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控网的有关设备器材实行入网认定准入制度。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