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罚则 第三十一条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罚则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节目总编或者节目审查员未履行应尽职责,出现三次以上违规内容的,广电总局可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