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简易程序 第二十七条 广播电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简易程序 第二十七条 除依法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符合立案标准的,应当及时立案。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