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业务 第十五条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业务 第十五条 为保证广播电视传输安全,广电总局负责指定用于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的卫星转发器传输参数。任何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的单位不得擅自租用或者使用卫星转发器传输广播电视节目。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