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实施干扰广播电视信号、危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行为。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