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五章 应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应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根据安全播出突发事件的分类、级别和处置原则,制定和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将预案报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