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2021年) 第四章 重要保障期管理 第二十六条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重要保障期管理 第二十六条 重要保障期前,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制定重要保障期预案,做好动员部署、安全防范和技术准备。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