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标准的制定 第二十六条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标准的制定 第二十六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标准报批稿等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国家标准,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审核通过后的行业标准,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为10个自然日。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