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2001年) 第十六条 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2001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决定停止执行的,应将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停止执行通知书》送达被申请人。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