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统计管理办法(2005年) 第六章 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统计管理办法(2005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或个人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广播影视统计调查活动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涉外统计调查资格的机构进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