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影电视立法程序规定(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广播电影电视立法程序规定(2004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制定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应当严格遵循《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确定的立法原则和立法程序。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名称应当与内容相符。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001)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2001)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