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告管理条例(1987年) 第十六条 广告管理条例(1987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广告经营者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广告会计帐簿,依法纳税,并接受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